过去的民俗里,本命年结婚是犯忌讳的,核心是生肖轮值的说法,十二地支对应十二生肖,每十二年一轮回,本命年就是生肖当值的年份,老辈人觉得这一年人的气场不稳,办喜事这类大事容易冲撞运势,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村里有个属虎的姑娘,1962年是她的本命年,本来和对象定了婚期,后来被长辈劝着推迟了一年,那时候大家都觉得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,那时候要是有人在本命年结婚,会被邻里悄悄议论,觉得是“不懂事”。
到了八十年代,这种禁忌开始慢慢松动,年轻人不再被老说法完全束缚,那时候改革开放,思想变开放,大家更看重两个人的感情,觉得没必要被旧观念绑住,比如我表姐1988年本命年,她和对象商量后,还是在这一年办了婚礼,家里人虽然有点嘀咕,但还是支持了,现在他们结婚三十多年,日子过得很和睦,进入九十年代,这种说法就更淡了,很多人甚至觉得本命年办喜事,能把不好的运势冲掉,变成了讨彩头的说法。
五六十年代的人,基本都严格避开本命年结婚,哪怕晚婚也要等一年,因为那时候民俗观念影响极深,大家觉得要顺长辈和邻里的意,八十年代的人,开始有自己的主见,但还是会参考长辈意见,少数人会在本命年办简单的仪式,比如穿红内衣、系红腰带,觉得这样能化解所谓的“冲撞”,现在的年轻人,几乎没人在意这个,结婚选日子只看节假日或者双方的空闲时间,本命年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,甚至有人特意选本命年领结婚证,觉得有纪念意义。
其实本命年结婚的说法,本质是不同年代民俗观念的体现,没有绝对的对错,如果长辈在意,不妨选个折中的办法,比如提前或延后一年,或者在婚礼上做点小细节让长辈安心;如果自己和另一半不在意,那就按自己的心意来,毕竟婚姻的幸福和年份无关,和两个人的包容与理解有关。